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北区局2021-2022年工程档案类项目服务集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北区局2021-2022年工程档案类项目服务集中比选、项目编号:TM-DXBX2021001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区电信局,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5万元,预估服务费用5万元(不含税价格),服务地点上海电信北区局所属区域。
1.2比选范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北区局2021-2022年工程档案类项目服务,具体包括:2021-2022年的工程档案制作,及2021年以前完成的工程档案制作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工程服务”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3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则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若截至合同履行期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第三款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服务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参选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档案类)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2、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3信誉要求:参选人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潜在参选人完成比选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
由于现在正处于疫情期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参选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由于疫情期间,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参选人授权代表确认身份;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区电信局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彭江路500号
比选人联系方式:章先生,18901891298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周晨隆、杨辰俊、郑钊 联系电话:18017330180,13651827951,18817833663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20008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长寿路支行 帐号:3110230018425939319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 王先生、张小姐 ; 联系电话: 021-66273199
传真:021-63241669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